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动态 | 规章制度 | 治安管理 | 办事指南 | 安全常识 | 在线留言 | 资料下载 
办事指南
 出入境办理 
 交通管理 
 户口办理 
出入境办理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出入境办理>>正文
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注意事项
2016-10-13 17:07 张辉  保卫处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申请护照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制证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申请护照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制证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上一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他签注注意事项
下一条:“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西安科技大学保卫处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0002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