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员工、全日制在校学生因出国、公证、就业、实习等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到教职员工、学生所在部门(学院)开具介绍信,证明本人在校工作、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处分,未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并由部门负责人(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按模板填写,模板请见附件)
第二步:携本单位的介绍信前往保卫处综合预防科(临潼校区西区平房),开具保卫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保卫处介绍信。
第三步:如需开具公安机关证明的,携保卫处介绍信、本人户籍证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西影路派出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607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