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正常交通秩序,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从2018年3月29日起办理2018年度机动车辆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范围
1.学校公车。
2.教职工及配偶、子女车辆。
3.外聘人员车辆。
4.与学校长期协作单位及其职工车辆。
二、通行证类别
1.过夜通行证,车辆可全天24小时在校园停放。
2.非过夜通行证,车辆可每天6:00—24:00在教学区或家属区停放。
3.探亲车辆通行证,车辆可每天6:00—24:00在教职工居住的家属区停放。
三、申办条件及收费标准
1.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含配偶)可为所属车辆申请办理“过夜通行证”。收费标准为雁塔校区南院地下停车库960元/年/每车位,地面停车第一辆车1200元/年,第二辆车2400元/年、第三辆车4800元/年;雁塔校区北院、东院及临潼校区骊山校园第一辆车540元/年,第二辆车1080元/年、第三辆车2160元/年。每户办理不超过三辆。
2.在校外居住的教职工可为所属车辆申请办理“非过夜通行证”, 只在雁塔校区北院及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不过夜停放,免收管理费。如需在家属区不过夜停放,收费标准为100元/年/辆,限办一辆。
3.有子女随住的教职工,可为其子女所属车辆申请办理过夜通行证,车辆仅限在其父母居住的家属区进出、停放,收费标准为雁塔校区南院2400元/年/辆,雁塔校区东院1080元/年/辆,每户限办一辆。
4.离退休教职工可为不在校内居住的子女所属车辆申请办理探亲车辆通行证,车辆仅限在其父母居住的家属区进出、停放,收费标准10元/年/辆,每户办理原则不得超过两辆。
5.持非过夜通行证和探亲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在规定时间外在校园进出、停放的,实行计时收费。
6.学校各单位外聘人员、与学校长期协作的单位及其员工车辆,由校内联系单位书面申请,可办理非过夜通行证,仅限在教学区停放。非过夜通行证收费标准:1080元/年/辆。(原则上不予办理过夜通行证,确因工作需要办理的,经严格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收费标准:每辆车2160元/年/辆)。
7.各种公务及会议车辆来校免费通行、限时停放,但校内联系单位(部门)须提前到保卫处备案并申领公务停车票,申领单可在保卫处网站下载。
8.雁塔校区西影路院车辆通行证办理按原陕西省理工学校规定执行,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共15个月)。在西影路院上班但不在该院居住的教职工可免费办理非过夜通行证,限办一辆。
9.办理通行证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交财务处。
四、******流程
1.2017年已录入信息的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车辆,若车主姓名、车牌号码等车辆基本信息无变更,经现场确认无误,可直接办理2018年新证,不需要带任何证件。
2.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新购或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车辆,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机动车辆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持教职工本人工作证(或校园卡)、车辆行驶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经保卫处审核办理。离退休教职工新增或变更探亲车辆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探亲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持退休证、车辆行驶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由离退处初审,证明车辆系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子女所有,再经保卫处审核办理。
3.各单位外聘人员、与学校长期协作的单位及其员工车辆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机动车辆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校内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
4.相关申请表可在保卫处网站下载。
五、集中******时间及地点
1.******时间:
3月29日~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点:雁塔校区南院南门口警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5583481
4月1日~2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点:雁塔校区东院警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5587194
4月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点:雁塔校区西影路院保卫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85515185
4月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地点: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保卫处综合预防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83858161。
2.2018年4月8日起,******地点为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保卫处综合预防科办公室,时间定为每周二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不再单独受理******申请。
六、相关要求
1.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在校园内无照驾驶、练习驾驶,不随意乱停乱放,堵塞学校班车通行通道和消防、应急通道,不鸣笛、不开快车,否则,保卫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凡无通行证并要求出入我校校园的各种非公务机动车辆,按学校相关规定交纳停车费。
3.如有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收回通行证,取消个人下年度******资格,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4.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广大教职工共同来维护,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西安科技大学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积极开展校内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师生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2.西安科技大学探亲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