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户口迁到我校、就业单位落实在西安市的毕业生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就业单位在西安市以外的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各学院发放《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时同时向户口在校的毕业生一并发放《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请毕业生在领取户口迁移证后认真加以核对并在名单上签名。如发现内容有误或有其他不明事宜请与户政科联系咨询(电话85583112)。
三、如户口迁移证内容打印有误,请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及就业报到证交回户政科更改。如领取后离校时间紧迫,可在联系更改后委托暂不离校的同学代为领取更改后的户口迁移证,以特快专递等妥善方式及时邮寄给本人。
四、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毕业生在到达迁入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落户,切勿拖延不报。同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户口证件,不要随意乱放,以免被窃或丢失,再去补办户口迁移证则各项手续比较麻烦。
五、毕业生领取户口后需在派遣名单上签名,并请辅导员将毕业生派遣名单原件交回保卫处户政科,以便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