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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 - 11月份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以领取(第十一批)
2013-12-18 12:13  

    为了进一步做好户政窗口服务工作,在2013年11月7日领取我校今年第十批108份居民身份证的基础上, 12月18日户政科梁秀梅老师领回各年级学生在今年10 - 11月份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38份,请在此期间内办理过身份证的同学持领取凭条及时到所在校区领取,各年级研究生以及身份证住址标注为2008级或2009级的学生请到雁塔校区保卫处户政科领取。

    2013年12月17日,省公安厅推出了《陕西省公安厅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其中规定,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窗口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于群众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按规定预约办理。居民身份证申办时限由60天缩短至30天,居民需要时可办理邮政速递,由省公安厅出邮资,寄至县区公安部门。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天内办结;对居民申请办理户口符合相关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全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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