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6年9月、10月,嫌疑人自称是即将由香港转到内地求学的交换生、到内地看望亲属顺便到临潼游览兵马俑的香港某知名大学的学生。由于钱包丢失,希望大学生能够提供帮助。借“银行卡”转账或直接提供现金帮助。后骗取学生的信任,“调包”换卡,盗取卡内金额或直接骗取现金。
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1、诈骗对象为校园独行学生(女生较多);
2、采用将受害人骗出校园的手段,使受害人脱离自己熟悉的环境,为诈骗犯罪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以名牌大学优秀学生的身份接近受害人,编造各种理由,拉近与受害人的距离,消除受害人的戒心,并博取受害人的同情;
4、在取得受害人的同情后,先由细小的帮助入手,逐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使受害人在不知不觉中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套;
5、犯罪分子以在校学生的银行卡和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为诈骗目标。
针对此类诈骗案件的特点:保卫处提示同学们:
1、在遇到陌生人求助时,我们要多一点耐心和戒心,一定要查清对方的真实身份。比如查看工作证、身份证明等;
2、牢固树立组织观念。在一时无法分清对方的真实身份时,可以介绍对方到相关职能部门寻求帮助,比如派出所、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或就近向老师或巡逻人员求助,切不可轻易相信他人;
3、不要轻易跟随陌生人离开校园,这样容易使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
4、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借给陌生人。
5、在遇到陌生人求助时,尽可能将对方引到人群密集处,并尽可能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以便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等。
6、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安全防范活动,提高自己的社会阅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
山东一18岁准大学生被骗9900元学费
齐鲁晚报临沂8月23日讯(记者高祥) 临沂市一名家境贫寒的准大学
生近日因接到骗子的诈骗电话,被骗走9900元学费。
8月19日下午4点半左右,有个陌生手机号码打到受害人徐某某同学
母亲李女士的手机上,对方声称有一笔助学金要发给徐某某同学,当天
是最后一天。因为之前曾接到过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徐某某同
学信以为真,就按对方的要求赶到附近一家银行,通过自动取款机领款。
根据徐某某同学之后的叙述,她通过自动取款机操作后并未成功。
对方得知她带着交学费的银行卡后,要她取出卡上的9900元,把钱汇入
指定账号,对方再把她的9900元连同助学金2600元一起打过来。毫无戒
备的徐某某同学按照对方的说法操作后,再与对方联系,没想到对方手
机已经关机。
以上案例警示我们:
日常生活中要有正确判断的意识。一是我们要认识到信任是相互的,当我们信任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应该为我们提供相应的信任保障,信任建立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之上,不盲目信任。现实生活中,当陌生人或自称“熟人”要求你转账、汇款、在他的指令下操作自动存(取)款机时,一是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注意当自己存疑时,对方是否愿意给自己向他人咨询的机会和时间。
二是思考如果按照对方的要求做了,对方如何保障我们的利益。我们的很多同学就是被对方“虚假的事实”所迷惑,在对方的紧逼、胁迫、恐吓下,盲目地按照对方的指令进行操作,实际上自己操作了什么,为什么操作,自己心里也没有底。结果被骗。
三要注意保全证据,例如索要正式的票据等。日常生活中,往来债务,都要注意保全证据。例如“借条”、“收条”,协议、合同等。“借条”是往来债务关系的凭据,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签订合同时不盲目行为,我们有些同学在校外兼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急于实现自身的价值,不深入调查,草草与对方签订各种协议、合同,并支付保证金等费用,由于双方掌握信息的不对等性,导致诈骗嫌疑人有机可乘。
所以我们在汇款、转账或签订协议、合同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多调查、多了解,坚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不盲目信任。往来债务要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