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校区治安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临潼校区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制。监督、指导、检查临潼校区各部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整改的情况。
四、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落实四防责任制。
五、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在校区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
六、负责校区的交通管理,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校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七、负责组织校区内重大活动、重大庆典、重要接待、大型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指导“大学生校园治安巡防大队”开展工作。
九、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校区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和协助处理校区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长:李楠 电话: 83858109